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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实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 餐饮店运营蜕变羊肉被罚

发布时间:2025-04-19 18:10:10 | 作者: 冻干设备

 

  中心提示:2024年5月26日,敦煌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15渠道转办的电话告发,告发人反映敦煌市有一家餐饮店运用冷库内的蜕变肉类,食物运营答应证过期等问题。……(世界食物网-)

  在“3.15”世界顾客权益日降临之际,为实在保护顾客合法权益,增强全社会消费维权认识,共筑满足消费。敦煌市商场监督管理局,从2024年处理的消费投诉和行政处罚案子中,选出十起典型事例予以发布。这些事例触及广告宣传、食物安全、价格、不正当竞争等多个范畴,旨在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引导运营者诚信运营,提示顾客理性维权,一起营建安全定心的消费环境。

  2024年5月26日,敦煌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15渠道转办的电话告发,告发人反映敦煌市有一家餐饮店运用冷库内的蜕变肉类,食物运营答应证过期等问题。

  敦煌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告发头绪后,立即对敦煌市某餐饮店进行全方位查看。查看中发现该店正处于运营状况,在运营场所公示的《食物运营答应证》有效期至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7日合计餐费签单22张。根据头绪深化摸排在该店负责人的亲属家中冷库内发现29只羊胴体,其间10只羊胴体肉眼可见的霉斑及糜烂蜕变,该店负责人现场未能供给该批羊胴体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质量查验合格证。经随机抽样查验,所检项目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的要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则。构成未获得食物运营答应从事食物运营活动和运营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的违法现实。根据《食物运营答应和存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则,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对未获得食物运营答应从事食物运营活动的行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0325元,罚款5000元;对运营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的行为:没收羊胴体29只,罚款25592元。

  食物生产运营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是保证食物安全的重要环节,是操控食物生产运营安全危险的要害。本案中当事人的遵法运营认识淡漠。此案的查办,一是将警示运营者注重食物安全,按规则实行好相关责任,强化运营者的职责认识,为广阔购买的人营建定心的消费环境。二是有力地冲击运营出售未经检疫羊肉的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对食物运营者给予了警示和震撼效果,一起也教育食物运营者认识到违法结果,严厉依照法律规则诚信遵法运营,强化法律认识、自律认识和职责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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